國家安監總局7日正式印發《煤礦安全生產“十二五”規劃》,提出“十二五”煤礦安全全面升級,其中機械設備和監測設備齊頭并進。
《規劃》提出,著力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進程,全面提高小型煤礦生產力水平,小型煤礦采煤機械化和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到2015年底分別達到55%和80%以上。與此同時,發展煤礦安全監測裝備制造業,培育技術能力強的安全裝備制造企業。業內分析人士指出,《規劃》的出臺將有利于優勢企業進一步做大市場份額,會增加市場機遇。
煤炭市場需求旺盛加大安全壓力
《規劃》指出,我國煤炭市場需求到2015年將達到40億噸,旺盛需求加大了安全壓力,因此必須更要加強安全管治。
“目前煤炭價格高位運行,個別地區和煤礦企業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,不能始終把安全生產擺在第一位,盲目追求產量和經濟效益。個別煤礦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到位,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、超能力、超強度、超定員生產和違章指揮、違章作業、違反勞動紀律現象仍較為嚴重。”《規劃》。
據了解,“十二五”時期煤炭資源整合和兼并重組工作將全面鋪開,兼并重組礦井跨行業、跨地區擴張現象多,辦礦標準多層次、辦礦格局多元化,這使得煤礦現場管理相對薄弱,事故易發。
據悉,目前全國已列入整合技改的煤礦有5000余處,在建項目7000余個。這從另一層面也呼喚著加強煤礦安全。
為此,《規劃》提出,嚴格煤礦安全準入,建立有序退出機制。按要求計劃,國家將嚴格控制新(改、擴)建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最低產能和建設規模,高瓦斯礦井設計生產能力限定在30萬噸/年至800萬噸/年,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設計生產能力限定在45萬噸/年至500萬噸/年。
與此同時,“堅持調整煤炭產業結構與推進整合關閉相配套,積極推進各產煤地區煤礦企業兼并重組,完善相關扶持政策,建立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有序退出機制,淘汰落后產能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小煤礦,提高煤炭工業產業集中度,構建安全高效的煤炭產業體系。”《規劃》說。
提高煤礦機械化水平
“十二五”煤炭安全生產的另一重頭戲,是著力推進小型煤礦機械化進程,全面提高小型煤礦生產力水平,從而形成機械和監測設備雙頭并進的局面。
《規劃》提出,未來五年要實施煤礦機械化改造提升工程,進一步提高大中型煤礦機械化水平,努力實現采掘生產的信息化和自動化;逐步提高小型煤礦機械化水平。
“每年重點扶持100個煤礦進行機械化改造,到2015年底,小型煤礦采煤、掘進裝載機械化程度分別達到55%、80%以上,實現全國4000個小型煤礦進行采煤機械化改造,5000個小型煤礦進行掘進裝載機械化改造,小型煤礦機械化生產能力提高2億噸。”《規劃》說。
再者,《規劃》提出,推進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工作條件標準化建設,更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裝備;將煤礦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納入國家安全生產信息系統(“金安”)二期工程,建成覆蓋煤礦安全監察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信息共享平臺。另外,《規劃》還提出加大煤礦安全科技攻關和加強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服務。
值得一提的是,安全科技方面,安監總局已經印發有《安全生產科技“十二五”規劃》,其明確要求完善安全生產科技發展經濟政策,即給予財稅信貸政策支持,以加快推進安全生產科技成果轉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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